《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细则》)已经2023年7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4次局务会议修订通过,自7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已将可食用动物肠衣纳入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范围,请大家认真学习《细则》原文,对照《细则》要求进行整改。
一、可食用动物肠衣的分类
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405,包括:天然肠衣和胶原蛋白肠衣。
(相关资料图)
(一)天然肠衣
是指以健康牲畜的小肠、大肠和膀胱等器官为原料,经过刮制、去油等特殊加工,对保留的部分进行盐渍或干制的动物组织,用于肉制品的衣膜。主要包括:盐渍肠衣和干制肠衣。
(二)胶原蛋白肠衣
是指以猪、牛真皮层的胶原蛋白纤维为原料,经化学和机械处理,制成胶原“团状物”,再经挤压、充气成型、干燥、加热定型等工艺制成的可食用人造肠衣。主要包括:卷绕肠衣、套缩肠衣和分段肠衣等。
二、可食用动物肠衣的生产许可条件
01
明确生产场所要求
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生产场所。可食用动物肠衣的生产场所一般包括原料加工区(天然肠衣:原料处理、浸泡冲洗、刮制、量码上盐等;胶原蛋白肠衣:原料切割、酸碱处理、切片、研磨搅拌、过滤等)、成品加工区(天然肠衣:浸洗、拆把、分路定级、上盐、缠把、包装等;胶原蛋白肠衣:挤压、充气成型、干燥固化、熟化、包装等)及仓库等。天然肠衣生产车间温度不应高于25℃。
02
合理优化生产工艺
企业应按生产工艺、卫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避免交叉污染。可食用动物肠衣的生产作业区可分为一般作业区(原料仓库、包材仓库、外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和准清洁作业区(预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内包装车间、脱包区等)。不同可食用动物肠衣的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可参考《细则》附件1-5,可食用动物肠衣企业发证产品可参考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细则》附件2-5。
03
配备生产设备设施
企业应具有与生产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天然肠衣的常规生产设备设施应包括刮肠机、口径卡尺、量码机、上盐机、标有路分的容器等。胶原蛋白肠衣的常规生产设备设施应包括挤压机、套缩机、过滤机、压片机、混揉机等。
04
加强产品检验检测
应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及检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可食用动物肠衣的常规检验项目包含盐渍肠衣口径检验、长度检验、干制肠衣规格检验、大肠菌群、霉菌、水分等。可食用动物肠衣涉及的检验项目与方法参见《细则》附件3-5。
温馨提示
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企业应在《细则》发布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并获得肉制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企业在申请肉制品生产许可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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