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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保流程
前台办理
可携带有效证件复印件,到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如需代办需携带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条件:
1.具有东莞市户籍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超龄且从未参保除外);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含当月)的本省和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灵活就业人员本省户籍累计缴费满5年、省外户籍累计缴费满10年(注:如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广东省内户籍需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累计缴费满5年,省外户籍需在我省实际累计缴费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累计缴费满5年,可以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已取得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超龄且从未参保除外);
5.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限制条件与灵活就业人员相同。
关键词: